工作紙二:致環境局長黃錦星先生的公開信
***步驟:綜合各持份者意見,組織至少四個論點,以至少600字致函環境局長,並把公開信內容貼在網誌內***
致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先生:
有關龍尾興建人工泳灘的看法
本人是來自中華基督教會何福堂書院的學生,針對近日龍尾興建人工泳灘一事,本人提出以下數點意見,希望局方能詳加考慮:
首先,龍尾灘上有豐富的物種,生態價值絕對是中等或以上。報告把游泳,特別是在沙灘游泳當作唯一可以滿足市民的康樂活動,才會得出支持在龍尾興建人工泳灘的結論;我們明白有推動當區經濟的訴求,現時的龍尾是一個天然沙灘和石灘,其上有趣及自然的生態已吸引不少遊人,只要稍作優化和宣傳,同樣可以達到帶動更多遊人的效果。
其次,龍尾灘的水質是否適合建人工沙灘,現時龍尾灘的水質在零七年三月至九月泳季只有19%達一般,欠佳的為43%
,極差的高達38%;即使如報告估計在渠務工程完成後有六成當地村屋接駁到公用污水渠的比率,泳季水質欠佳日子的比率也有24%,極差的也高達14%。水質欠佳的輕微疾病感染率為每千名泳客11至15宗
,以一個建造費用公達一億三千萬,而日後運作和保養費用仍是未知之數,目的是「吸引更多遊客」的泳灘而言,這結果斷然不能容忍。
第三,本地環保團體長春社反對在大埔龍尾發展人工泳灘。計劃不
單會完全破壞當地生態,即使日後建成,在每年三月至九月214日的泳季中,最少要關閉三十日,在水質欠佳的五十一日當中,可能使超過一千一百人感染輕微疾病,或泳客敗興而返,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
最後,宣傳工程的好處。報告指六成公用污水渠接駁率的估計為保守,但政府只可強制新建房屋接駁,現行村屋又如何?我們留意到在報告中指出即使接駁率低至兩成,海灘開放的比率仍然和
六成一樣是86%,差別只是水質日子為欠佳和一般的比率不同(環評報告第127頁),但泳季水質欠佳和極差日子的比率高達47%;作為一個以吸引遊客而建的人工沙灘,六成接駁率的38%水質欠佳和極差日子的比率尚且不可接受,如渠務工程延誤或接駁率未如理想,則
水質欠佳的日子會更長,使遊客留下極壞印象。我們也不明白,為何一份環評報告談論水質的章節會加入一大段關於社區對興建人工泳灘的訴求(環評報告第129頁),宣傳工程的好處
。
龍尾泳灘原本是嗎個美麗的天然沙灘,但由於六十年代政府因要建設淡水湖工程缺乏沙石,所以把龍尾灘的泥沙吸走,留下了石灘至今。現在,龍尾灘已是各種各樣海岸生物的居所,有的更是具有保育價值的海岸生物,既然大埔龍尾灘生態價值高,難得在細小狹窄的海岸,可以找到海星及蟹等多種具保育價值的海岸生物,不應花費大量公帑,政府不應將大埔龍尾灘,改建成人工沙灘,破壞自然環境,不如考慮把泳池改為建在龍尾灘的旁邊,興建香港首個生態泳池。